河北核力同方辐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2003年,是保定市一家辐照技术应用企业,主要利用辐照技术对食品、农副产品、干鲜果品、蔬菜、调味品、药粉、中成药、饮片、医疗用品、卫生用品、皮毛、香烟等进行消毒、杀虫、灭菌,建设单位占地35亩,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发展东路25号,毗邻京珠、保沧高速和107国道,交通运输便利,物流通畅。建设单位现有一台钴-60辐照装置,可装源量为3.7×1016Bq(100万居里),现装源活度14.8×1015Bq(40万居里)。建设单位单位拟新增一台电子帘辐照装置(能量为 0.2MeV)、一台电子束辐照加速器(最大能量为10MeV)、一台质量厚度快速检测分析仪,建设地点位于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建设用地。建设单位于2024年8月20日委托河北健翔放射卫生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河北核力同方辐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束综合辐照系统消毒灭菌项目、电子帘辐照装置、质量厚度快速检测分析仪应用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成立了该项目的评价小组,在完成了现场调查、收集资料等前期工作后,编制了评价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在认真分析和审查工程文件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评价;经过定性、定量、核实与计算,编制完成此评价报告书。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号(2015年11月17日发布并执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该项目电子帘辐照装置、电子束辐照加速器和辐照剂量快速分析仪属于加速器产生的电离辐射。主要危害因素为X射线。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拟使用的电子帘、电子束辐射装置和质量厚度快速检测分析仪主要用于核辐射加工业。本项目属于危害严重类的建设项目。
通过河北核力同方辐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帘辐照装置、电子束辐照加速器、
质量厚度快速检测分析仪应用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情况进行分析与评价,得出结论如下:
(1)该项目电子帘辐照装置、电子束辐照加速器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类,质量厚度快速检测分析仪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类,所以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类。
(2)该项目放射工作场所拟划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符合放射卫生学要求。
(3)该项目放射工作场所拟设置的放射防护装置基本符合安全控制系统的冗余性、多重性和独立性原则,放射工作场所拟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识和工作状态指示灯等放射防护设施,符合标准规定要求,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潜在照射的发生。
(4)该项目屏蔽设计厚度符合相关标准规定要求,且满足建设单位设定的管理目标值要求。
(5)建设单位成立了安全生产、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小组和应急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符合国家放射防护标准要求。
建议:1)放射防护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单位领导应重视这项工作,在工作中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2)建设单位应加强现场设备设施的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修缮,使设备及防护设施随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建议建设单位加强对放射防护设施及放射防护设施及放射防护制度的检查力度,将放射事故发生的几率降低至最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