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名称 |
河北核力同方辐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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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注册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发展东路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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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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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及编号 |
河北核力同方辐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束综合辐照系统消毒灭菌项目、电子帘辐照装置、质量厚度快速检测分析仪应用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 健翔控评字-2025-Z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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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人员 |
张兵、丁晓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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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张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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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25.1.22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李冬 |
采样与测量人员 |
刘佳畅、牛迎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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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与测量时间 |
2025.02.7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李冬 |
一、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河北核力同方辐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束综合辐照系统消毒灭菌项目、电子帘辐照装置、质量厚度快速检测分析仪应用项目
项目简介:建设单位在现有厂区建设一座加速器车间安装一套电子束综合辐照系统消毒灭菌装置(以下简称电子束辐照装置)最大能量为10MeV,已于2023年11月22日在清苑区行政审批局进行了投资备案(备案编号:清审批备[2023]第152号)。一间电子帘辐照室安装一台电子帘辐照装置(能量为 0.2MeV),已于2023年10月9日在河北清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进行了投资备案(备案编号:清经开审批备[2023]024号)。建设单位购置一台质量厚度快速检测分析仪,安装于加速器车间。本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张兵
报告编制人:丁晓珍
评价组成员:张兵、丁晓珍
三、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存在或产生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β射线、X射线、臭氧、氮氧化物、噪声。
本次检测的电子束辐照加速器的周围剂量当量率不大于2.5μSv/h,辐射水平符合《γ射线和电子束辐照装置防护检测规范 》(GBZ 141-2002)的要求;电子帘辐照装置的周围剂量当量率辐射水平符合《低能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标准 》(GBZ 141-2002)的要求;质量厚度快速检测分析仪的周围剂量当量率辐射水平符合《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 》(GBZ 117-2022)的要求。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1、评价结论
(1)本项目电子帘辐照装置、电子束辐照加速器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类,质量厚度快速检测分析仪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类,所以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类。
(2)本项目放射工作场所设施平面布置与分区能够满足放射卫生学要求。
(3)本项目放射工作场所设置的放射防护装置基本符合安全控制系统的冗余性、多重性和独立性原则,放射工作场所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识和工作状态指示灯等放射防护设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4)本项目放射防护和安全设施在正常运行时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潜在照射的发生。
(5)本项目屏蔽设计厚度符合相关标准规定要求,且满足建设单位设定的管理目标值要求。
(6)建设单位成立了安全生产、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小组和应急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建立了放射卫生档案。符合国家放射防护标准要求。
(7)经检测和现场核实,本项目达到了竣工验收的条件。
2、建议
- 自本项目竣工验收之日30日内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
- 放射防护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单位领导应重视这项工作,在工作中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3)建设单位应加强现场设备设施的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修缮,尤其应注意对关键控制点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4)建议建设单位加强对放射防护设施及放射防护制度的检查力度,将放射事故发生的几率降低至最低水平。
(5)设备大修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为检维修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检维修人员的正确佩戴。同时应做好设备大修时的应急救援工作。
五、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情况的介绍和评价单位对《评价报告书》的汇报,经讨论,形成以下评审意见:
一、《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编制标准》(GBZ/T 181-2024),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二、《评价报告书》评价目的明确,方法正确,范围适当,内容较全面。评价结论正确,建议可行。
《评价报告书》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后,经专家组长签字后依程序上报。